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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信发[2014]20号】关于印发《河北工程大学科信学院辅导员年度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2014-10-29 10:50  

各科室、教学部:

为进一步加强科信学院辅导员队伍建设和管理,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河北工程大学科信学院辅导员年度考核办法(试行)》。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河北工程大学科信学院

                                              二〇一四年十月一十三日

河北工程大学科信学院辅导员年度考核办法(试行)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和管理,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正确评价我院辅导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建立良性的工作竞争和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我院辅导员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更好地完成本职工作,并为辅导员的奖惩、评职、晋升及队伍建设提供重要依据。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考核对象

全院本学年在岗的专兼职辅导员。

三、考核原则

1.质和量相结合的原则,既注重工作量的大小,也注重工作质的高低;既注重工作过程中的努力程度,更注重实际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和效果。

2.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3.常规和创新相结合的原则,既考核常规性的日常工作,也考核开拓性的创新工作。

4.考核与奖惩相一致的原则。

四、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

德:

1.政治觉悟:能否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是否具有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能否坚定地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具有高度的组织性、纪律性。

2.政策理论水平:能否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了解学生教育、管理的一般规律和有关规定。

3.为人师表:工作中是否以身作则,遵纪守法,在学生心目中是否能树立起良好的师长形象,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4.工作作风:是否爱岗敬业,把工作放在首位;是否具有强烈的服务意识,以学生为中心,想学生之所想, 急学生之所急,尊重学生,关心学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5.工作落实:能否把学校布置的工作放在第一位,并抓好落实。

能:

1.组织管理能力:主要考核工作中组织、管理方面的方法、水平和效果以及处理、解决突发事件的能力。

2.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

3.学习能力:能否结合工作实际坚持理论学习和积极参加相关业务培训。

4.科研能力:主要考核能否结合本职工作开展科研活动,在本领域承担的科研任务以及取得的科研成果,年内在各类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及获奖情况,主持或参与国家、省、学校的科研项目,课题完成情况和位次。

5.创新能力:主要考核创新意识和创造性开展工作的情况;考核能否探索学生工作中的新思路、新方法,能否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开展有影响的活动。

勤:

1.学年、学期工作计划的制定、执行和总结情况。

2.是否经常组织政治理论学习,开展入学教育、毕业教育、形势政策教育、行为规范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等。

3.是否坚持深入班级(社区)、宿舍,组织参加班级(社区)活动,加强工作调研,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状况,正确解决突发事件和问题。

4.是否按时参加校、院、部召开的各种会议、活动和培训。

5.能否按要求及时完成学校和院、部部署的各项任务,无延误现象;能否及时纠正和处理所负责工作范围内出现的不良行为和事件。

绩:

1.组织学生开展思想教育的效果。主要包括学生的思想觉悟、道德品质状况,培养学生骨干的数量和质量及入学教育、形势政策教育、行为规范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毕业教育的成果等。

2.学生日常管理工作的效果。主要包括学生的品行评定、综合测评、各项评优;建立贫困生档案、对特殊学生(问题学生)的帮助,奖、贷、勤、补、免等政策的实施情况;学生党员的培养、发展和教育情况;在工作中是否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3.基础文明建设取得的成绩。包括学生遵守校规校纪情况和学生在宿舍、教室、校园等公共场合遵守秩序情况。

4.培养典型的情况。所负责的工作范围内,获得国家级、省级、校级奖励情况。

5.特色工作开展情况。

五、考核机构

学院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领导任组长、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教学部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管理科。

六、考核方式及程序

考核采取个人自评、学生测评、辅导员互评、相关部门考评和会议评议相结合的方式。

考核程序:

1.个人自评:辅导员按考核的内容及要求(参见附表1《河北工程大学科信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主要指标体系》),对上学年工作进行总结和自评,并提交工作总结及与考核指标相关的材料等(个人自评不计入考核总分,但作为考核的参考依据)。

2.学生测评: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从辅导员所带班级随机抽取20%左右的学生,采取无记名方式填写附表2《河北工程大学科信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学生测评表》。

3.辅导员互评:各教学部召开全部辅导员大会进行考核,被考核辅导员陈述个人工作总结,接受同行测评。测评的同行根据该辅导员履行职责的实际情况进行评定并填写附表3《河北工程大学科信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同行互评表》。

4.相关部门考评:各相关部门(学院办公室、学生管理科、教务部、院团委、招生就业中心)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对辅导员进行考评并填写附表4《河北工程大学科信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相关部门考评表》。

5.会议评议:由学院辅导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考核工作评委评议会议,评委由学工部(处)、校团委、相关学院、院领导等组成,参照辅导员个人工作总结及自评材料进行评议并填写附表5《河北工程大学科信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会议评议表》。

6.汇总:由辅导员考核工作办公室将辅导员自评相关材料、学生测评、同行互评、相关部门考评、会议评议表格等整理汇总后填写附表6《河北工程大学科信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登记表》。

七、考核相关要求

1.考核工作按学年进行,一般安排在10月份对上一学年辅导员工作进行考核。

2.考核结果按综合得分排序,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级,其中优秀比例为10%~15%,其它等级比例不限。

3.凡学年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等级不得为“优秀”:

(1)一个学期因病、因事累计离开本职岗位30天以上的。

(2)所管理学生在学风、行为规范、毕业生离校等方面出现严重不良现象,造成恶劣影响的。

(3)辅导员岗位工作未满一年。

4.凡学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等级认定为“不称职”:

(1)个人在学生管理中因工作不力直接造成重大事故的,如学生重大人身伤害或伤亡事故、导致火灾或类似安全稳定事件的。

(2)所带学生发生群体恶性事件或出现学校定性为重大事故的。

(3)个人出现违纪违规现象或不重视教师职业道德修养而产生恶劣影响的。

八、奖惩措施

1.考核结果学院备案。

2.考核结果作为辅导员年度考核、绩效奖励、评优、晋升职称职务时的重要依据。

3.若年度考核等级为基本称职的,由学院实施诫勉谈话或待岗学习。

4.若年度考核等级为不称职的,调离辅导员岗位或上交校人事处。

九、其它

本办法由学院辅导员考核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河北工程大学科信学院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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