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部:
根据《河北工程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修订)》(校政字〔2024〕60号),现启动202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战略需求,重点支持直接面向大学生的内容新颖、目标明确、具有一定创造性和探索性、技术或商业模式有所创新的训练和实践项目。国创计划实行项目式管理,分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一)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二)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三)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成员原则上为全日制普通本科在读学生,团队成员3-8人(含项目负责人),每位学生同一学年原则上只能负责或参与一个项目,成员基本稳定,专业、能力结构较为合理。鼓励跨学科、跨专业组队,按照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部进行管理。有未结题项目的学生不得作为负责人申报项目。
(二)项目必须配备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原则上需具备中级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创业实践项目除配备1名校内指导教师外,还必须配备1名企业指导教师。每位指导教师同时指导的项目原则上不能超过2项。
(三)鼓励专创融合,优先支持教师科研与技术开发(服务)项目。
(四)鼓励产学研合作,重点支持与企业、科研院所科技合作与成果转化项目。
(五)项目申报书中应当写明可量化的考核指标,作为项目评审、立项及结题验收的重要依据。
(六)历年已获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国家级、省级项目不得申报。
三、申报流程
1.学部推荐
⑴ 项目负责人完成项目申报书(附件1)填写,预期成果应当列明可量化的考核指标,作为项目评审及结题的重要依据。
⑵ 指导教师完成审核并签字。
⑶ 学部组织有关人员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推荐院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2.项目负责人须在院级立项公示结束后,2025年3月10日前提交立项合同书。未按规定填报的项目,按自动放弃处理。
3.获批院级立项的项目,按照学部推荐及后期进展情况,经学院组织专家评审后择优推荐省、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四、申报要求
1.请于2025年1月6日前完成项目提交及指导教师审核流程。
2.学部需在2025年1月12日前完成学院评审,并填写项目信息汇总表(附件2,学部主任签字盖章)交413室。
联系人:栗鹏
联系电话:3969702
科信学院团委
2024年12月16日